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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文学院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2日

借阅证办理

(一)我院教职工、长期班学生,以及在院时间超过两个月的短期班学生,其校园卡开通借阅功能后,即可作为借阅证使用,凭证借阅中外文书刊及音像制品。

(二)在院时间不足两个月的短期班学生,可直接持校园卡入馆阅览,但不能借出书刊。

借阅证遗失

(一)挂失:读者如遗失借阅证,请及时到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挂失,并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挂失前因他人冒借而造成的图书遗失或损坏,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二)补办:请到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补办后请到图书馆开通相应的借阅功能。

借阅证延期 

因各种原因延期留校的学生,须持教务处证明和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清除图书馆信息

教职工调离本院、学生毕业结业等,须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方可清除借阅证中的图书馆信息,否则不能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