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北京华文学院建校70周年,为迎接学院七十华诞,以珍贵的实物档案和翔实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典藏,真实、全面、生动地展示学院发展成就和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学院文化软实力,现向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北京华文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50年建校以来,北京华文学院各个历史时期(包括北京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北京中国语言文化学校、北京华文教育中心、北京华文学院)形成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类
涉及校名变更和学院历史变迁的文书档案;
学院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生计划表等;
学院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讲义、试卷、学生作业等;
反映学院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
学院印发的各类报章刊物、宣传印刷品等;
学院师生编写的专著、译著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
学院历任领导、知名专家学者任命书、聘任书、信函、手稿、讲稿等;
省部级以上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曾在学院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有影响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证书等;
学院举办或师生参与的大型学术会议、文体活动赛事形成的材料;
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及其复印扫描件。
(二)图像影音类
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
反映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
反映校园生活、文化、体育比赛的影像;
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音视频记录材料;
国内外重要人士来校访问、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影像;
主办、承办或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影像;
党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团员大会等党建群团活动的影像;
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含底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文档。
(三)实物用品类
学院不同时期的匾牌、徽章、印章、校训、校标、纪念章、票证等;
学院购买、制作或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磁带、录像带、光盘、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教学科研用品;
学院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就业分配派遣证等;
师生校友获得具有代表性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等;
师生校友创作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工艺品等;
学院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
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四)回忆文章类
关于学院发展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叙性材料或媒体报道;
学院重要历史人物、专家学者、师生校友的口述访谈;
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生活轶事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热忱欢迎校史资料收藏者无偿捐赠校史资料原件,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所有权归学院。学院将对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登记并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择时陈列。
(二)保管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也可向学院提供校史实物的复制件,以及翻拍或扫描的校史资料。
四、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二)提供资料及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事由、现从事职业、与学院的关系等信息。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单位、职称职务以及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
(一)学院师生员工可将有关校史资料直接送交北京华文学院办公室2103。
(二)信函邮寄:邮寄时请注明提供者姓名、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保管要求等,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史资料”。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69号北京华文学院办公室
邮编:102206
电话:(010) 80709726 、(010) 80709725
联系人:郭逸萱、康凯
(三)电子邮箱:电子文档资料、扫描件等可发至邮箱:yuanban@bjhwxy.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校史资料征集”。
谨向捐赠或提供校史资料的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北京华文学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