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学院信息资产的分类、使用及资产处置的管理。
第二条 信息资产指可存储信息数据的硬件设备、软件及软件账号等。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信息资产管理分为借用管理和配用管理两种办法。
第四条 信息资产的统计范围包括资产名称、使用账号、使用密码、使用人、使用部门、用途、借还时间等。
第二章 信息资产分类
第五条 硬件类
1. 工作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鼠标、键盘等。
2. 存储设备:移动硬盘、USB闪存盘、固态硬盘等。
3. 教辅设备:耳机、摄像头、录音笔、翻页笔、手写板、无线路由器、手持云台、补光灯、无线麦克、音箱等。
4. 通讯卡:移动电话卡、网络流量卡等。
第六条 软件类
1. 正版软件付费账号
2. 资源网站付费账号等。
3. 教学平台账号等。
第三章 使用与处置
第七条 硬件资产的使用处置
1. 信息资产借用或配用均需填写《教务处信息资产使用登记表》,对使用人、使用部门、用途、借还时间、借用还是配用等信息详实登记。
2. 借用资产在使用时须保证资产完整无损。如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须及时报备。如资产损坏造成较大损失,由信息资产管理部门报请院领导做出处理决定。
3. 原则上工作设备(鼠标、键盘除外)、教辅设备为借用设备,使用完成后须立即归还。原则存储设备、通讯卡为配用设备,存储设备及鼠标键盘按需申领,以旧换新;通讯卡流量用完后需报信息资产管理员登记报废。
第八条 软件资产的使用处置
1. 按需领取使用,领用时应登记账号、序列号和使用人等信息,使用时需注意账号信息的保密防止外泄。
2. 当使用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须收回相关的账号。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北京华文学院信息资产使用登记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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