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华文学院2025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北京华文学院隶属于中央统战部,是中国内地唯一一所专门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开展华文教育及中国语言文化教育的专业院校。学院秉承“崇德弘文”校训,践行“发展海外华文教育,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办学宗旨,利用地处首都北京的优势,探索出“语言教学与文化体验并重,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融”的侨校特色办学模式,在华文教育领域独树一帜。
学院始建于1950年。其前身北京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专门招收归侨学生的学校。新中国成立后,大批华侨满怀爱国热情回国。为帮助华侨学生尽快掌握中文、了解国情,适应未来学习和工作需要,1950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创办了“北京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何香凝兼任名誉校长,廖承志亲自策划、主持学校建设。
学院现有阜外和昌平两个校区,可同时容纳2000名学生。阜外校区地处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距天安门广场仅7公里。昌平校区于2013年启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生态绿心,占地面积近15公顷,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广大华裔青少年和外国学生来华学习中国语言文化的理想之所。
学院面向全球招生,常年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长、短期课程,如华文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班、中文学习班、夏(冬)令营、海外华文师资研修班、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等。同时,承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高等院校等委托的各类专项培训。70余年来,培养了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万名学生。他们遍布世界各地,不少已成为所在国的商业翘楚、学界精英、政坛要员或侨社领袖、华校骨干,在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明互鉴、增进中外友好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须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华文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北京华文学院校招页面(http://campus.51job.com/bjhwxy2025)。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在招聘系统内按要求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个人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和我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联系电话:010-80709660(工作日期间)
附件:北京华文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北京华文学院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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